自由贸易园区(FreeTradeZone,FTZ)
目录
1.什么是自由贸易园区2.FTZ与FTA的关系
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是自贸区战略中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ement,FTA)。与FTA相比,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而前者是根据政府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经济体,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务发展而设立。为避免两者混淆,商务部等部门2008年专门提出将FTZ和FTA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区”,以示区分。
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园区关系
自由港划在一国关境以外,全部或绝大部分外国商品进出港口时免缴关税,只办理行政管理上的申报手续。此外,允许外国商品在港内装配、加工、储存或销售。当商品由港内转至自由港所在国国内市场时才需缴纳关税。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自由港。除酒类、烟草、甲醇和某些香氢油料外,允许商品自由进出口,并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如公司所得税为17%,个人所得税为15%,在香港以外的所得和利润汇回香港时免税,外资可拥有100%的股权等。我国政府在1997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仍保持其自由港的地位,大陆与香港的经贸关系性质,确定为中国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地区之间的经贸关系,两地之间的贸易仍视为进出口贸易。
自由贸易园区是指一些国家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一特定的区域,置于关境之外,允许外国商品自由进出,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区内外国商品转至所在国国内市场上销售时必须缴纳关税。在区内商品可以自由储存、分级、重新包装、加工。
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园区在性质、特征、作用等方面基本是一样的,一般前者是指整个港口或城市,而后者只限于港口或城市的某一特定地区,它可设在内陆或远离港口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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