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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
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它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至实际对外公布日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在持续经营基础上,其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也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不再适用,则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概念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以下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这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以下是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的区别与联系
判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需要依靠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首先,看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已存在或发生。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其起点在资产负债表日或日前,该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了最新证据,是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事项的延续。而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或未发生的事项,其起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只影响企业下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因此,对这类事项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补充说明,意在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即使同一性质的事项可以是调整事项,也可以是非调整事项,关键取决于所涉及的情况在该企业的特定环境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存在。其次,看该事项是否重大。调整事项不一定是重大的交易或事项,如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其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不一定有很大的影响,但都应该如实调整反映,而非调整事项一定是重大的,才需要以报表附注形式披露。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虽然发生的起点不同,但终点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都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不加反映,均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与决策,均需在报表中反映,只是前者在表内反映,后者在表外反映而已。通常,调整事项已作调整处理,就不需再以报表附注形式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视为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进行账务处理。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尤其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一)涉及损益的事项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反之,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核算。
(三)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各相关账户。
(四)通过以上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的原则是:只调表不调账。即对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但对账项的账簿不加调整,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年度的账户中。
调整过程中,分录中损益类科目与报表中损益类项目的调整内容存在不一致现象,现举例如下:甲公司2007年11月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销售价格50000元(不含税),销售成本40000元,货款于12月31日尚未收到。
2008年2月,因产品质量问题,经协商乙公司将该批产品全部退回。此时,甲公司的财务报告尚未经批准报出。本例中,甲公司应对该销售退回作为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在2008年度账务中编制调整分录:
1.调整销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
贷:应收账款58500
2.调整销售成本
借:产成品4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
3.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40000)×33%]3300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700
5.调整利润分配——冲减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67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00×10%)670
6.调整利润分配——结转提取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
然后,调整2007年度会计报表: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应收账款减58500元,产成品增40000元,应交税金减3300元,未分配利润减6030元,盈余公积减670元。调整利润表相关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减5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减40000元,所得税减3300元,净利润减6700元。
非调整事项因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故不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只需以报表附注形式说明事项的内容、估计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提供会计数据来补充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无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对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做出估计,应说明其原因。在实务中,过多披露这类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披露到何种程度,需要依靠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
参考文献
- ↑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 2.0 2.1 王俊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会计处理[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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