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转移定价的概念
转移定价一般指大企业集团尤其是跨国公司,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分公司,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具体的说,该企业集团倾向于在税率高的地方定价偏低,而在税率较低的地方定价偏高。
跨国公司内部,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代产品,提供商务、转让技术和资金借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这种价格不由交易双方按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独立竞争原则确定,而是根据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由总公司上层决策者人为确定的。
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其内部价格也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我们称之为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的两种方法
转移定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成本加价”基础确定;一是购销双方按“谈判价格”来确定。前者价格同内部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后者则是广泛的战略性限制占统治地位。在国际交易中究竟决定使用何种定价,关键因素在于买方能否从外部得到该产品。如果外部市场不存在,则流行“成本加价”公式。谈判价格或高于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在最高供应价和最低购买价之间徘徊。实际使用的转移定价制度,必须与具体子公司的预算或利润目标相联系,从而保持管理的动力。如果转移定价方法影响了一家特定分公司的利润,那么,必须把利润以外的其它标准作为其经营目标。实行以成本加价的方法定价十分复杂,一般采用内部成本或外部市场价格作为基础。前一种情况下,如果生产从上一个阶段转移到下一个阶段时,转移的单位是一个成本中心,则按成本为基础确定转移价格;如果单位是利润中心,则成本加一定百分比的毛利作为定价基础;从事同一类产品生产的单位间横向转移,通常采用成本加管理费作为定价基础。在后一种情况下,一般采用从国际市场取得实际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同样,谈判价格的确定也十分复杂。例如,技术转让价格的确定有很大的随意性,但最终取决于讨价还价的能力。
转移定价的形式及支付方式
国际企业内部的转移定价从形式上不仅包括有形资产的转移,还包括无形资产的转移;从支付方式上不仅包括贸易性支付,还包括非贸易性支付。下面介绍一些国际企业常用的转移定价方式:
①货物价格。在国际企业的转移定价中,货物价格的使用占了很大比重。所谓货物,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零部件、中间产品、制成品和机器设备等。企业通过使货物价格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原则下的市场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资金的流动。
②劳务费用。在国际企业体系中,各子公司之间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收取高额或低额服务费用来实现转移定价。如通过收取劳务费用,由子公司替母公司分摊管理成本。劳务费用有技术性劳务费和管理性的劳务费。
③专利和专有知识。对技术特许权使用的支付,可以用单纯的形式或隐藏在其它价格中,由于专利和专有知识具有独此一家的特点,其有价格不可比性,所以国际企业可以在这方面大作文章,达到各种目的。其它专利化的专有知识和技术、商业秘密、商业信誉等,也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也是国际企业经常使用的转移定价方式。
④贷款。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的过程中,贷款较之参股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子公司用股息形式偿还母公司的投资,在纳税时不能作为费用扣除,但支付的利息则可以作为费用扣除,而且母公司还可以根据整个公司情况制定利息率的大小。比如,为了增加子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可以不收或少收利息,使子公司减少产品的费用;相反,为了造成子公司亏损的局面,达到在东道国少交税的目的,则按较高的利率收取利息。当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放款不是无限制的,它要受到各国规定的公司债务产权比的制约。
⑤租赁。租赁是一项相对较新的经济活动形式,近年来,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由于某些企业的工业、商业或科学设备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闲置,而另外一些企业又急需这些设备,就使得租赁可以临时性的非正式方式满足双方的要求。随着租赁活动的发展,某些长期需要工业、商业或科学设备的企业发现利用租赁而不是购买这些设备具有财务上的好处,因为这样免去了筹资的负担,且风险小。
租赁可以作为转移定价的一种方式,在国际企业内部将一个公司的资产堂堂皇皇地转移给另一个公司,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比如,位于高所得税国的子公司A借入资金购买一项资产,并以最低的价格租赁给低税国或无税国的另一个子公司B,该子公司B再将此资产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租给另一个子公司C,从而达到整个企业减少纳税的目的。另外,也可以将设备租赁给一个位于难得获得贷款的东道国的子公司。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的动机
1、利用转移定价,逃避我国税收管辖,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跨国公司在国际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满足其专业分工和协作的要求,通常从世界市场的大范围出发,规划其生产和销售,使之更有效地组织经济要素的投入,往往利用转移定价这种手段。
2、利用转移定价,实现跨国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领导层机构大都设在境外,为了实现跨国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惜牺牲中方合资者的利益。
3、利用转移定价,规避各类风险。跨国投资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各类政治或经济风险,如战争、政局动荡、政府征用、没收、外汇管制、通货膨胀、银根紧缩等。
转移定价的具体手段
1、转移定价的手段
1)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转移定价。
2)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务提供转移定价。外资企业与境外的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务服务业务多种多样,转移定价很容易实现。
3)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转移定价。主要是通过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业务。
4)通过关联企业设备的提供转移定价。
2、转移定价的方法
1)按“成本加价”基础确定。这种方法的价格同内部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国际交易中究竟决定使用何种定价,关键因素在于买方能否从外部得到该产品。
如果外部市场不存在,则流行“成本加价”公式。谈判价格或高于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在最高供应价和最低购买价之间徘徊。实际使用的转移定价制度,必须与具体子公司的预算或利润目标相联系,从而保持管理的动力。如果转移定价方法影响了一家特定分公司的利润,那么,必须把利润以外的其它标准作为其经营目标。实行以成本加价的方法定价十分复杂,一般采用内部成本或外部市场价格作为基础。这种情况下,如果生产从上一个阶段转移到下一个阶段时,转移的单位是一个成本中心,则按成本为基础确定转移价格;如果单位是利润中心,则成本加一定百分比的毛利作为定价基础;从事同一类产品生产的单位间横向转移,通常采用成本加管理费作为定价基础。
2)购销双方按“谈判价格”来确定。这是广泛的战略性限制占统治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采用从国际市场取得实际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转移定价的管理功能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手中的一个重要的经营管理工具,离开了转移定价,跨国公司的发展乃至生存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转移定价在公司管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1)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解释跨国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所谓的内部化理论。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通过内部交易,可以用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这种替代既可以降低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维持公司的垄断优势,同时也能够提高资源在公司集团内部的配置效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能替代外部市场定价机制的内部转移定价,这种转移定价就像一个“指示器”,可以反映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状况。
(2)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跨国公司组织形式的分权化是指跨国公司集团内部的各关联方(企业或分支机构)在集团内部均为相对独立的责任中心(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具有自己独立的利益。为了保证这种分权化的实施,跨国公司必须能够考核各关联方的业绩,而转移定价可以提供对各责任中心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的机制。通过转移定价,各关联方企业可以确定和反映自己在经营活动中的努力情况和工作业绩,母公司则可以根据各关联方的经营业绩对其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总之,跨国公司在分权化管理的同时可以利用转移定价协调各关联方的利益,避免内部利益冲突。
(3)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转移定价与市场定价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可以不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跨国公司母公司通过人为操纵转移定价可以达到多种管理目标。这种管理目标既有占领市场、规避货币风险等非税收方面的目标,也有减轻公司集团全球总税负的税务目标。
(4)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跨国公司一般都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知识产品,这种知识产品是其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为了防止技术外溢和降低交易成本,跨国公司往往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将知识产品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知识产品内部化是战后跨国公司迅速发展的重要动因。而知识产品的内部交易也要求有一套灵活的、不同于外部市场的定价方式。
转移定价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虽然外资企业在我国的转移定价并不完全是为了减轻我国的纳税义务,更不是为了减轻其全球的纳税义务,而是为了谋求一定的经营管理策略和利益,但转移定价给我国经济带来的问题却不容忽视。许多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连年亏损,一方面却不断追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属于"常亏不倒户"。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的常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其一,转移定价背离了我国税收激励政策,对引进外资造成了负面影响。外商为了使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资本外流,影响再投资的效率,导致短期投资行为增加;外资企业的帐面亏损,给其他潜在的外国投资者造成投资环境不良的印象,打击了这些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的决心,从而与我国采用税收激励政策吸引投资的意图相违背。其二,转移定价侵害了我国的税收管辖权,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同时,给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我国造成的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合资企业的中方更因企业亏损而不堪重负,其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最后,转移定价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w/index.php?title=%E7%BB%8F%E6%B5%8E%E7%8E%AF%E5%A2%83&action=EDI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