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什么是五证
- 2五证分述
- 3五证的取得
- 4五证的核查
- 5相关条目
- 6参考文献
什么是五证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核发。
五证分述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只有国有出让土地才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而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此外,购房者还要注意土地使用类型,审查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其余用地均为50年。以及审查开发商是否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被抵押、查封的情形。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证件是办理土地许可证的前提,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权属证明无效,其项目用地为非法用地。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按照《城市规划法》,其开发项目则是违法的,将来无法取得房产证。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除了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均应当办理该证件。该证件是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要件,没有该证,购房者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该证件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没有取得该证件,开发商不得对外销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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