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目录
- 1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2]
- 3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原因[2]
- 4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2]
- 5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的动因
- 6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2]
- 7当前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特点
- 8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简介[2]
- 9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多极化
- 10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 1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12参考文献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大潮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相互协商制定经济贸易政策和措施,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定,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贸易联合体的过程。[1]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一体化尚无统一定义。"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的使用是近年出现的。据专家考证,在1942年以前一次也没有被使用过。到1950年,经济学家开始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也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根据经济地理的观点,世界可以分为许多地带,并由各个具有不同经济特色的地区组成。但这些经济地区同国家地区并非总是同一区域。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这股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特点,而且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2]
(一)按照贸易壁垒强弱的程度划分
1 、特惠贸易协定( 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
它是指在实行特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松散和较低级的一种形式。
2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
它是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关税与进口数量限制,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关税结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3 、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 )
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区域内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这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更进了一步。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而且成员国对同盟外的国家建立了共同的、统一的关税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镜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
4 、共同市场( Common Market )
它是指除了在成员国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还取消了生产要素流动的各自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在商品自由流动方面,它既一直对对外的统一关税,由有协调间接税制度、产品标准化制度;在资本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协调筹资制度;在劳动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学历和技术等级的相互承认制度等等。共同市场下经济调节的超国家性质比关税同盟更进一步。
5 、经济同盟( Economic Union )
它是共同市场和经济共同体向超国家一体化的宏观协调机制发展的具体步骤,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在实行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包括货币、财政、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政策,并拥有一个制定这些政策的超国家的共同机构。
6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完全经济一体化不仅包括经济同盟的全部特点,而且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的重大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政策。在这个一体化组织内,各成员国的税率特别是增值税率和特别消费税率基本协调一致;它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使用统一的货币;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同样的汇率管理;逐步废除跨国界的金融管制,允许相互购买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实行价格的统一管理等等。完全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般有共同的组织管理机构,这种机构的权力以成员国的部分经济决策与管理权限的让渡为基础。
(二)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1 、部门经济一体化( SeCTOr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部门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或商品,或产业),达成共同的经济联合协定而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2 、全盘经济一体化( Overall Economic Integration )
全盘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
(三)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 、水平经济一体化( Horizont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水平经济一体化,又称横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2 、垂直经济一体化( Vertic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垂直经济一体化,又称纵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原因[2]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雏形可以追溯到 1921 年,当时的比利时与卢森堡结成经济同盟,后来荷兰加入,组成比荷卢经济同盟。 1932 年,英国与英联邦成员国组成英帝国特惠区,成员国彼此之间相互减让关税,但对非英联邦成员的国家仍维持着原来较高的关税,形成了一种特惠关税区。
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并形成三次较大的发展高潮。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 20 世纪 50 ~ 60 年代。
第二次高潮发生在 20 世纪 70 ~ 80 年代后半期。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因
1 、联合一致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因
2 、二战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
3 、维护民族经济利益与发展及其政治利益是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还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其根本原因都在于维护自身的经济、贸易领利益,为本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5 、贸易创造等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2]
一、关税同盟理论
对关税同盟理论研究最有影响的是以美国经济学范纳( Jacok Viner )和李普西( K·G·Lipsey )。按照范纳的关税同盟理论,完全形态的关税同盟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 1 )完全取消各成员国间的关税;
( 2 )对来自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
( 3 )通过协商方式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关税收入。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结构,使得关税同盟对整个世界经济福利的影响呈现双重性,即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并存。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所谓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是指假定在经济资源总量不变、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情况下,关税同盟对集团内外国家、经济发展以及物质福利的影响。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主要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1 、贸易创造效应( Trade Creating Effect )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内实行自由贸易后,产品从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往成本较低的成员国生产,从成员国的进口量增加,新的贸易得以“创造”。此外,一国由原先从同盟外国家的高价购买转而从结盟成员国的低价购买也属于贸易创造
2 、贸易转移效应( Trade Diversion Effect )
假定缔结关税同盟前关税同盟国不生产某种商品而采取自由贸易的立场,无税(或关税很低)地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成员国高产品转由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同盟成立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
(二)次优理论与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效应
1 、次优理论
范纳认为关税同盟的建立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福利,而这取决于产生关税同盟的环境,这就是次优理论( Theory of the Second best )。这个理论认为,如果福利最大化或者帕累托最优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全部满足,那么尽量满足尽可能多的条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这样做通常会导致次优情况的发生。因此,建立关税同盟并不仅仅在成员国之间消除贸易壁垒,并不必然产生次优的福利状态。所以,要使关税同盟更可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增加福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 、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福利效应
第一,关税同盟使得各成员国的海关人员、边境巡逻人员等减少而引起的行政费用的减少;
第二,贸易转移型关税同盟通过减少对同盟成员国之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进口需求和出口供给,有可能使同盟成员国共同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第三,任何一个关税同盟,在国际贸易投票中以一个整体来行动,较之任何一个独立行动的国家来说,可能具有更强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
第四,关税同盟建立后,可减少走私。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商品可在同盟成员国之间自由移动,在同盟内消除了走私产生的根源,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查禁走私的费用支出,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关税同盟产生的动态效应
所谓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是指关税同盟对成员国贸易以及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税同盟的建立使成员国间的市场竞争加剧,专业化分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使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2 、关税同盟建立后,成员国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转换,自由市场扩大,从而使成员国获取转移与规模经济效益 .
3 、关税同盟的建立、市场的扩大、投资环境的大大改善 ,会吸引成员国厂商扩大投资,也能吸引非成员国的资本向同盟成员国转移。
4 、关税同盟建立以后,由于生产要素可在成员国间自由移动,市场趋于统一并且竞争加剧,投资规模扩大,促进了研究与开发的扩大,技术进步提高,加速了各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二、大市场理论
大市场理论的提出者认为:以前各国之间推行狭隘的只顾本国利益的贸易保护政策,把市场分割得狭小而又缺乏适度的弹性,这样只能为本国生产厂商提供狭窄的市场,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的利益。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是由日本著名教授小岛清提出的。
所谓协议性国际分工,是指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另一国,而另一国则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对方,即两国达成相互提供市场的协议,实行协议性国际分工。协议性分工不能指望同通过价格机制自动地实现,而必须通过当事国的某种协议来加以实现,也就是通过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把协议性分工组织化。如拉美中部共同市场统一产业政策,由国家间的计划决定的分工,就是典型的协议性国际分工。
四、综合发展战略理论
综合发展战略理论认为,经济一体化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发展战略,要求有强有力的共同机构和政治意志来保护较不发达国家的优势。所以,有效的政府干预对于经济一体化是很重要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是变革世界经济格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素。
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的动因
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波澜壮阔,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其经济原因主要有:
一是当前全球范围内日益加深的市场化趋向改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在战后新技术条件下,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赖日益加深,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各国的生产和流通及其经济活动进一步越出国界。这就必然要求消除阻碍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市场和体制障碍。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实践认识到,只有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经济的运转效率和国际竞争力。通过改革,各国消除了商品、生产要素、资本以及技术在国家之间进行流动的经济体制上的障碍,促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二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刺激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虽然世贸组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力量,但由于自身庞大,运作程序复杂,根据世贸组织“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项议题的谈判只有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从而注定了短时间内所有成员达成共识和消除矛盾并非易事。比如,2001年11月在多哈发起的首轮多边回合谈判一直举步维艰。多边贸易谈判前景的不可预测性,为双边和区域性贸易协议提供了发展空间与机遇,也为参与全球竞争多了一种选择。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因其成员常常是地理位置相邻、社会政治制度相似、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有类似的文化历史背景,因而具有开展经济合作的诸多优势。
服务于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稳定,是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政治原因,其主要包括:
一是谋求政治修好,缓解矛盾冲突,稳定地区局势。世界银行研究表明:区域贸易协议除了促进贸易流动,也对消除政治冲突起着显著的作用。欧洲合作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标就是政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欧洲人意识到不能再发生战争,必须通过合作、一体化与联合,才能实现欧洲的长久稳定、安全和发展。时至今日,欧洲各国终于通过经济合作,为实现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实现大欧洲联合的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亚洲,1999年东亚领导人关于东亚合作的联合声明,明确提出了开展政治、安全对话与合作的议题。此外,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政治紧张局势的缓解,与正在进行中的南亚自由贸易区协议谈判密不可分。非洲一些国家政局长期不稳,大多数国家经济又不发达,这些因素促使非洲联盟于2002年问世,其目的是试图以政治和经济合作来推动地区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是推动国内的体制改革。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体制改革进程的机制,即通过外部的条约责任和有形具体的承诺来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东欧转型国家与欧盟签署区域贸易协议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以此推动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过程。
三是寻求区域层面的政治保护以抗衡其他区域集团。这是世界大国加紧组织和巩固区域经济集团的一个重要动因。美国参与跨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意在抗衡不断扩大的欧盟。而欧盟希望作为一个更强大的整体,用一个强音在国际上更有力地与美、日等大国抗争,不仅在自家门口加紧对外经济扩展,在拉美和亚洲等地积极开展经济合作,而且致力于“大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日本极力在亚太地区推行“雁阵模式”,巩固和扩大“大东亚经济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打入欧美腹地,并期望借此获取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俄罗斯以独联体为依托,已经建立或正在构建一些区域经济集团,如独联体国家经济联盟、欧亚经济共同体等,以巩固和加强俄的大国地位。东盟通过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在世贸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边经济组织中用一个声音说话,来维护日益增强的自身利益。
四是传播主体政治价值理念。“9·11”之后,美国把反恐作为其国际战略的一项核心内容。2003年5月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主动提出与中东地区国家在 2013年之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此举的真正目的是要通过自由贸易区方式在该地区推行美国式民主制度。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特征是“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因此,它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必然是双重的,既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积极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内奉行自由贸易原则,清除各种贸易壁垒。自由贸易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将有助于成员国增强自由贸易意识,同时区域内部保护贸易的约束机制对于成员国内部贸易保护主张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示范效应。
3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约束效应。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三)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经验和技巧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
(一)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 WTO 体制的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 WTO 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
当前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特点
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主要依靠三条途径:一是不断深化、升级现有形式;二是扩展现有集团成员;三是缔结新的区域贸易协议或重新启动沉寂多年的区域经济合作谈判。
东亚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亚洲的亮点。从1992年东盟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协议(即在2008年通过实施有效优惠关税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1997年底又举行首届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即建立“10+3”合作机制),将合作从东盟扩展至东亚地区,从而正式启动东亚合作进程。 2002年,中国与东盟达成将在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10+1”模式业已形成。
其他大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成员国首脑会议于1992年签署关于建立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条约、宣言和议定书三个文件,正式将该组织更名为“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于1994年批准把优惠贸易区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约,宣布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简称“东南非共同市场”)正式成立。“欧盟”的诞生、欧元的启动以及欧盟实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使得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外引人注目。“北美自由贸易区”于1994 年正式成立以来,美国设想把其范围扩展到拉美,以形成一个覆盖整个南北美地区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不过,前不久阿根廷第四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关于此项动议的谈判无果而终。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的贸易部长也于2001年签署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一体化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并于2002年正式签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覆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只有12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RTA)。174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最多达29个)区域贸易协议,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参加了5个。当然,各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发展程度也不相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同时又是各区域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具有多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的身份。全世界近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双重成员资格”。北方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最多,平均每个国家为13个。相当数量的发展中国家已与北方国家签署了双边优惠贸易协议。多数协议发生在东欧、北非和拉美,东亚各国签署的协议少一些,而南亚各国至今尚无与北方国家签署协议的先例。
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深入。新一轮的区域协议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甚至提出要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等。比如,北美、欧盟、南南以及其他一些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很多都涉及标准、物流、海关合作、服务、知识产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劳工权益和竞争政策等条款。
形式与机制灵活多样。一是大多数区域经济集团对成员资格采取开放式态度,以加速扩大。除一些明确由双方构成的区域经济,如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澳新紧密经济合作关系协议等之外,一般区域经济大都经历了成员由少到多的过程。比如,欧盟历经5次大规模扩大,现已发展至25个成员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4年来也经历了4次扩大,达到21个成员。二是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许多国家放弃或基于原有贸易优惠安排而成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有的从关税同盟发展成为共同市场。比如,1995年1月,南锥体四国(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根据1994年签署的“黑金城议定书”的规定,将自由贸易区提升为关税同盟,并正式开始运转,从而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关税同盟。
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出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比如,日本相继与墨西哥、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不同区域经济集团之间也展开了连横合作。南锥体共同市场与其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之间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而东盟与欧盟外长会议之间就政治、经济领域内广泛的问题进行探讨业已制度化。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有意与南锥体共同市场合作,建立从阿拉斯加到阿根廷的整个美洲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突尼斯、摩洛哥等成员先后与欧盟谈判建立“欧盟与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并成为欧盟的伙伴国和联系国。南非则在与印度、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积极筹建“印度洋经济圈”。
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简介[2]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概况
目前,世界经济中已有数十个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仅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卷入了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而且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出于发展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和共同对付发达国家经济剥削的需要,也纷纷组建、巩固和发展自身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据统计,目前全球共有 33 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其中欧洲 6 个、拉丁美洲 11 个、亚洲 3 个、非洲 8 个、大洋洲 2 个、北美 1 个、跨洲际的一体化组织 2 个。共有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
二、 欧洲联盟及其它——西欧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
欧盟是迄今为止一体化进程最快、范围最广、层次最高、成就最大的组织。其前身——欧共体是最早的一体化组织。
(一)共同市场的机构设置
1 .部长理事会。
2 .执行委员会。
3 .欧洲议会。
4 .法院。
(二)共同市场的经济一体化成就
1 .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欧洲共同体的重要基石。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内在成员国之间分阶段削减直到全部取消工业品关税和其它进口限制,实现共同市场内部的工业品自有流通;对外则通过逐步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实行统一对外关税,以抵制和排挤共同市场以外国家的商品输入。
2 .共同的农业政策。
3 .建立欧洲货币体系。
4 .建立社会保障和协调体系以及地区发展基金。
(三)西欧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
1 .欧洲大统一市场的建立。
2 .《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签署与实施。
3 .“欧洲经济区”的建立。
4 .欧盟第四次扩大。
5 .发展联系国,签订并实施“欧洲协定”。
(四)欧盟发展前景
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和发展
所谓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 APEC ,是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或地区为进行经济的交流,促进经济的合作与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它于 1989 年 11 月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第一届部长会议宣告成立。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概述
1 . APEC 的成员构成、宗旨、目标和原则
2 、 APEC 的发展进程
( 1 )初期发展阶段( 1989 年~ 1992 年)
( 2 )快速发展阶段( 1993 年~ 1997 年)
( 3 )调整阶段( 1998 年~ 1999 年)
(二) APEC 的运作机制
1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 .部长级会议
3 .高官会议
4 .委员会和工作组
( 1 )委员会
( 2 )政策专家组
( 3 )工作小组
( 4 )秘书处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
(一)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1986 年 6 月美国与加拿大开始谈判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历时一年半,终于在 1988 年 1 月 2 日正式签订,并经国会批准,于 198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由 8 个部分、 21 章、 2106 条款组成。除包括以往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如关税、数量限制、政府采购条款外,还包括劳务贸易、金融及有关投资自由化条款和有关相抵关税和反倾销税纠纷的处理手续等条款。自 1989 年生效以来,关税已逐渐受减免,贸易、金融、服务、投资等方面的限制也明显减少,美国与加拿大的贸易额也大幅度地增加。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多极化
总体来看,此轮全球范围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和发展同整个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是相一致的,换句话说,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经济多极化和世界政治多极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折射出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大势。从发达国家来看,由于此轮区域一体化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一方面,全球化伴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巨大发展的要求,生产体系和市场体系在全球范围不断扩张,而充当其中载体和推动力量的是跨国公司。另一方面,由于民族国家和利益的存在,全球竞争不断加剧;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下,美国经济在上世纪中叶的独霸局面已经不复存在,从而形成了今日世界经济“一超多强”的格局。因此,发达国家企望通过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来保证自己的生产体系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确保在更多获利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发展中国家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已经逐步在世界经济中各自占据一席之地。在这种态势下,作为世界经济中的“一极”,这些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经济一体化的愿望更加强烈,要求同发达国家平等互利、实现共赢的呼声更加高涨。然而,发展中国家作为单个经济仍显弱小,因此希望通过参加区域经济组织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尽管这些区域经济组织往往都由大国主导,并且明知大国主导也是出于其“私利”动机,但是,发展中国家仍可能从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得自己的利益。
由此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其含义包括:一是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下,当今世界经济正在摆脱超级大国的控制,有利于平等合作、公平竞争;二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经济组织不仅是竞争的产物,更是大势所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也反映了世界政治多极化的大势。一方面,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加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宣告美苏两极格局瓦解;美国虽然成为冷战后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经济、科技、军事以及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但已无力建立由美国主宰的单极世界;欧洲国家积极推进内部合作,并努力朝着政治军事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日本仍然保持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并试图成为军事、政治大国;俄罗斯资源能源丰富,科研基础也颇具优势,加上同为核大国,正力图重振大国雄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顺理成章。
另一方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和前提,政治上的国际联盟也需要相应的经济联盟作保障。如前所述,多数区域合作或者自由贸易安排都有着明显的政治含义。欧洲合作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合作走向政治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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