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概述
绿色信贷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意见》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
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同时《意见》还针对贷款类型,设计了更细致的规定。如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严格控制贷款。
“绿色GDP”何以百姓追捧却“官场遇冷”?
一方面,公众对绿色GDP的核算充满了过多的期待,另一方面,我们的官方却对此“不感兴趣”,可谓是名副其实的“绿色GDP百姓追捧,官场却‘遇冷’”。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在解释暂不发布的原因时,理由之一是,国际上并无政府发布这种报告的先例。但是,西方国家之所以没有广泛开展绿色GDP核算,是因为在实践中,其政府想要抛开环境保护,一味追求GDP增长,常常是困难的,因为人家国家的法律体系健全,制度健全,谁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过多地制造污染,谁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施以重罚。但在中国,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同,这种情况却常常“行不通”。一些地方政府在错误的发展观引导下追求“短平快”的业绩,一些企业利用这种错误发展观把属于公众的资源环境变现为自己的利润。二者的互动产生了一批特殊利益集团,上干扰中央政令,下侵犯百姓权益。最终导致了一些地方靠攫取资源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害、全社会埋单的现象。
经济杠杆——加强环保的新手段
绿色信贷的推出是我国政府用经济杠杆的手段来引导环保的新尝试,给今后加大力度实施环境保护提供了创新思路!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影响到民生的重大问题,国家也很重视环保问题,绿色GDP甚至成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一大重要指标,然而收效不大。究其原因,环保难、治污难,关键还是在于违法者追逐利益的贪心超越了他们的良知,更是他们不顾政策的严惩制度而铤而走险的唯一原因。因此,用经济手段来控制好比是打蛇打到七寸上,可能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和传统的行政手段相比,环境经济手段不但可以节省行政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公众参与水平,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毕其功于一役”。
当然,目前实施的绿色信贷只是从“堵”的一方面来限制违规企业,用惩治的方法促使他们整改,我们今后还应加强“疏”方面的工作,即放宽对以加强治污为目的的贷款,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扶持力度,一“堵”一“疏”的经济手段必定能让我们的环境治理工作呈现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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