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销售(Chain Selling)
目录
什么是连锁销售
连锁销售是指流通领域中若干个同行业商店,以共同进货、共同经营同类商品、共享经营理念的方式连结起来,在同一商业形象下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模式。
连锁销售的历史缘由
连锁销售起源于1859年的美国。由哈佛大学的犹太藉人所创立。起初销售的为茶叶。隐蔽运行19年后才逐渐走向明朗化。各位朋友可以看到而今之美国连锁销售事业之兴旺,在新加坡,日本,台湾卖米都利用了连锁销售。
连锁销售的引进。1998年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带领一批商务考察团到美国考察之后引进的以店铺带动广大人力推销的直销方式,一种更加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直销模式,在两广一带试运行。
1998年4月21日,国家以“还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民情”为由取缔了传销,同年5月12日又引进了连锁销售,1998年6月22日批准了11家合法外资传销公司转型为直销公司。
1998年5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深圳特区报上发表了讲话,指出连锁经营为企业开辟了市场利润最大化,经营风险最小化,“商业要创新 ,连锁须先行”。
连锁销售和传销、直销
按其本质,连锁销售仍属直销范畴,是传销的“姊妹篇”,即同为多层次销售属性。它与传销既有相同之处,如销售网络和市场倍增原理,又有本质区别,如传销奖金分配为三角形“金字塔”式,即极个别人暴利,绝大多数人垫背,而连锁销售为等腰梯形“大平台”式,即利益均等,人人都是受益者;又如传销是无限发展,世袭垄断,而连锁销售则实行“限量限额”,“三代出局”,即每个推销员只推荐2—3个业务员,每个业务员限购1—10份产品,当业绩上升到等腰梯形平台领完三代提成后,就必须自动出局,后续者依次补缺,使网络象流水一般周而复始,永续不辍;又如传销“以产定销”、“发展人头”、“重复投资”等,为层层加价和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条件,而连锁销售“以销定产”、“业绩不下滑”、“合理退货”等,从源头杜绝了商业欺诈行为,不但实现了生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也使推销商从中获得高额回报和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由此观之,连锁销售除保留传销科学合理性一面外,又根除了非法传销“金字塔”和“老鼠会”等固疾,更符合直销的原理和规定性,所以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理想的多层次销售方式。
连锁销售和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有合法经营的手续。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连锁销售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连锁销售参与者不必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参与者必须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骗人来加入以赚取高额利润。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连锁销售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四: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连锁销售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却没有退货机制,参与者已购的产品不能退货。 然而,很多传销团伙从来不肯承认他们是在搞传销,一直都强调说他们是连锁销售或直销,导致大多数人上当受骗。
相关链接
- 传销
- 直销
- 连锁经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