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金融产品(Structured Finance PRoducts)
目录
- 1.什么是结构性金融产品2.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种类3.结构型产品的发展历程4.结构型产品产生的动因5.结构性产品的类型
什么是结构性金融产品
结构性金融产品是指将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衍生产品特征相结合的一类新型金融产品。
结构性金融产品的种类
有资本保障的产品(CAPItal protection products)。该品种具有有限下跌风险、无限上升回报的属性。通常由短期资本市场工具提供资本保障,由附加的买入认购期权提供回报,亏损只限于所购买的期权成本(期权金)。比如,与一揽子股票挂钩的本金保障存款,假定收益与红筹股中恒生指标股未来3个月的表现挂钩,如果未来3个月这些股票表现良好,存款人获得较高收益,如果未来3个月这些股票表现不佳甚至下跌,存款人获得本金收益。
加强回报率的产品(Yield enhanCEMent products)。与有资本保障的产品相反,该品种具有无限下跌风险、有限上升回报的属性。通常由短期资本市场工具提供资本保障(如零息投资工具),并卖出期权获得额外的期权金收益。
证明书形式的产品(Certificate products),直接反映资产价格的改变,对冲值(Delta)等于1的产品,没有杠杆效应。该品种具有无限下跌风险(但限于投资本金)、无限上升回报的属性。比如与一篮子海外股票表现挂钩的证明书工具。
有杠杆效应的产品(Leverage products),上升的回报可能是投资本金的倍数,该品种具有无限下跌风险(但限于投资本金)。比如投资单独的卖出或买入期权
结构型产品的发展历程
结构性产品市场目前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及金融衍生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结构性产品市场的发展,可以分为传统型产品和现代型产品两个明显的阶段。传统型产品已存在较长的时间,主要包括可转换证券(Convertible Securities)、可交换证券(Exchangeable Securities)及含有股票认股权证的债务(Debt with Equity Warrants)等;现代型产品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瑞士债务市场上的以两种货币标价的证券。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债券的私募及公募市场上,出现了与商品价格挂钩的结构性产品,用于满足商品生产者希望以牺牲由未来商品价格可能上升而带来的收益来换取降低融资成本的需要。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随着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结构性产品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诸如反向浮动利率产品(Inverse FRNs)、利率区间产品(CapPEd and Floored FRNs)以及与股票指数相挂钩的产品(Equity index-linked notes)等一大批现今市场上仍在使用的产品。90年代初,作为以通过嵌入衍生交易而增加产品收益率的结构性产品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主要表现为产品日益多元化、市场交易量的迅速扩大及结构性产品已经从成熟市场进入拉美、亚洲及东欧等新兴市场?。
结构型产品产生的动因
1、规避监管的动因。
结构性产品将金融衍生交易巧妙地融合于传统的固定收益产品中,从而成功规避了有关的监管要求,使投资者和发行者能够顺利进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例如,对于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公司等机构,出于对投资安全性的考虑,各国监管部门一般会对其可投资的投资工具进行限制,如要求不得投资于BBB级之下的产品及要求不得进行场外衍生交易等。这些限制条件,在保证投资安全的同时也影响这些机构的投资收益。为追求高收益,一些机构开始通过购买结构性产品的方式顺利进入了高收益债券市场及金融衍生交易市场,从而规避了有关监管要求。
2、为投资者提供“量身定做”风险管理工具。
与传统的金融衍生产品相比,结构性产品的产品设计更为灵活,可以根据投资者特定的风险特征来设计产品,从而满足其对冲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需要。此外,通过结构性产品,投资者可以进入由于自身资信条件限制无法进入或进入成本过高的衍生交易市场,节约风险管理的成本。
3、信用增强。
结构性产品的发行机构一般都拥有很高的信用评级,它们的信用风险(违约风险)理论上为零。所以,结构性产品的一个核心机制就是发行机构利用自身的信用来减少交易的违约的风险。通过结构性产品安排,对结构性产品购买者来说,交易对手为信用较高的结构性产品发行机构,交易的信用风险很低;此外,由于结构性产品发行机构一般不承担额外的市场风险,所以它会通过衍生交易将由发行结构性产品带来的风险在市场上分散,卖给其他投资人。对于这些投资人来说,交易对手也是结构性产品的发行机构,交易的信用风险也较低。由此可见,通过结构性产品发行机构的媒介作用,以起到信用增强的作用。
4、批发收益。
金融衍生市场对市场参与者资信及最低交易金额的要求使许多中、小投资者很难进入或交易成本过高。通过结构性产品,这些投资者可以进入这一市场并能以只有大额交易才能享受的批发价格进行衍生产品的交易,从而获取由结构性产品所创造的批发收益。
此外,通过结构性产品,公司还可以实现一些会计和税收上的收益。如在美国,在会计处理中,结构性产品仍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共同基金可以通过购买结构性产品进入衍生交易获取高额利润,同时将结构性产品投资仍按固定收益产品方式记账,避免复杂的期权会计。又如,出卖期权所得的期权费收入可以在结构性产品的持有期内分期确认,从而起到递延税款的作用。
结构性产品的类型
结构性产品出现于90年代中期,其类型大概分为三个:市场进入型,本金保护型以及收益提升型。
(一)市场进入型
市场进入型主要为客户提供一个全球资产配置的平台,对客户自身无法触及的金融市场提供准入。以我国为例,多数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无法直接投资国际市场,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其全球视野提供相应的产品间接的把国内市场以外的金融市场引入资产组合,从而达到分散风险提高收益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QDII产品也可称为市场进入型。结构性产品仍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为主要销售对象,所以国际上流行的结构性产品更多的关注新兴市场,如汇丰推出的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中国和印度)权益类结构性产品。在ETF创设以后,这类产品主要应用ETF或是其它指数化产品。原因很简单,此类产品的创设是资产配置的需要,并不要产品本身产生超额受益或是跑赢大盘。这类产品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外汇风险的处理。由于是进入新兴国家,所以产品的基础货币通常为美元或是欧元以便在新兴国家可以兑换本币进入当地的资本市场,到期日时需要换汇仍以美元或是欧元偿还给投资者。
(二)本金保护型
本金保护型实际来自于资产组合保险概念(Portfoliolnsurance),最早出现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其出发点是既要保持一定的安全性又要保持一定的上升获利空间。资产组合保险最初是在购买股票的同时买入看跌期权或是用期货合成期权(SyntheticPut)。1997年的股灾中,资产组合保险概念和程序化交易对股市大跌雪上加霜,这之后,资产组合保险概念被搁置了。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创新主要是把债券和股票结合起来,以债券作为保本的无风险敞口,以股票作为收益提升的风险敞口原理简单概括为将本金的现值投资于同等期限的国债,由于折现因子的存在,本金的剩余部分可以用于价值投资。通常这类产品的期限为中期或者长期,只有期限一定长,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风险敞口的投资,保证向上增长空间的存在。
本金保护型产品从最初的股票型已经拓展到商品,外汇和信用市场,目前在信用市场的发展最为迅速。2006年ABNAM—RO在本金保护型产品型产品的基础上有推出了风险资产比例变化与之完全现反的产品,该产品逢低继续买入风险资产,逢高则减仓卖出风险资产。
(三)收益提升型
收益提升型结构化产品属于固定收入型产品,但其基础资产为风险资产,为提高受益率产品设计引入了衍生产品,而且更多的时候是相对复杂的衍生产品,例如亚式期权障碍期权,数字期权等等。正因为如此,该类产品伴随着衍生产品的发展也是发展最快的一类结构化产品。收益提升型结构化产品以期权为起点,参考了本金保护型产品的特点,同样为债券加期权的结构类型。不同的是两者的比例在交易期内是常数。
中国结构型产品现状
在我国,结构性产品主要以外汇结构性产品居多,将固定收益产品与外汇期权交易相结合,赋予交易双方以一定的选择权,将产品本金及报酬与信用、汇率、利率甚至商品(黄金,石油)等连接标的的资产价格波动相联动,以达到保值和获得较高投资报酬率的目的。相比于QDII产品的直接投资于资本市场,结构性产品具有保值的优点,在海外投资不确定性很大的今天,这对投资者是一个很高的保障,适合于银行的主要存款来源———普通投资者。
参考文献
↑ 王大贤.境外人民币NDF市场和结构性金融产品探讨及借鉴.深圳金融,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