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什么是公司信贷2.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3.公司信贷的种类什么是公司信贷
公司信贷是指以银行为提供主体,以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非自然人为接受主体的资金借贷或信用支持活动。公司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取得利润的主要途径,公司信贷业务的规模和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具有重要意义,其经营的结果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的实现。
公司信贷的相关概念包括信贷、银行信贷、公司信贷、贷款、承兑、担保、信用证、减免交易保证金、信贷承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
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
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交易对象、信贷产品、信贷金额、信贷期限、贷款利率和费率、清偿计划、担保方式和约束条件等。
1、交易对象
公司信贷业务的交易对象包括银行和银行的交易对手,银行的交易对手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2、信贷产品
信贷产品是指特定产品要素组合下的信贷服务方式,主要包括贷款、担保、承兑、信用支持、保函、信用证和承诺等。
3、信贷金额
信贷金额是指银行承诺向借款人提供的以货币计量的信贷产品数额。
4、信贷期限
(1)信贷期限
信贷期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信贷期限是指银行承诺向借款人提供以货币计量的信贷产品的整个期间,即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结束的整个期间。狭义的信贷期限是指从具体信贷产品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在广义的定义下,贷款期限通常分为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5、贷款利率和费率
(1)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即借款人使用贷款时支付的价格。
(2)费率
费率是指利率以外的银行提供信贷服务的价格,一般以信贷产品金额为基数按一定比率计算。费率的类型较多,主要包括担保费、承诺费、承兑费、银团安排费、开证费等。
6、清偿计划
清偿计划一般分为一次性还款和分次还款,分次还款又有定额还款和不定额还款两种方式。定额还款包括等额还款和约定还款,其中等额还款中通常包括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方式。
贷款合同应该明确清偿计划,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清偿计划还款。贷款合同中通常规定如借款人不按清偿计划还款,则视为借款人违约,银行可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或采取其他措施。清偿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7、担保方式
担保是指借款人无力或未按照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或支付有关费用时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是审查贷款项目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按照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五种方式。在信贷业务中经常运用的主要是前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
8、约束条件
(1)提款条件主要包括:合法授权、政府批准、资本金要求、监管条件落实、其他提款条件。
(2)监管条件主要包括:财务维持、股权维持、信息交流、其他监管条件。
公司信贷的种类
公司信贷的种类是按一定分类方法和标准划分的信贷类别,划分信贷种类是进行贷款管理的需要,目的在于反映信贷品种的特点和信贷资产的结构。
1、按货币种类划分
(1)人民币贷款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为借贷货币的贷款称为人民币贷款。
(2)外汇贷款
以外汇作为借贷货币的贷款称为外汇贷款。现有的外汇贷款币种有美元、港元、日元、英镑和欧元。
2、按贷款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3、按贷款用途划分
(1)固定资产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3)并购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进行。”
(4)房地产贷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
(5)项目融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4、按贷款经营模式划分
(1)自营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银行承担,并由银行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不代垫资金。
(3)特定贷款
特定贷款是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银行发放的贷款。
(4)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样的贷款条件并使用一份共同的贷款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并由一家共同的代理行管理的贷款。
5、按贷款偿还方式划分
(1)一次还清贷款
一次还清贷款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短期贷款通常采取一次还清贷款的还款方式。
(2)分期偿还贷款
分期偿还贷款是指借款人与银行约定在贷款期限内分若干期偿还贷款本金。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偿还方式,中长期消费贷款还需按季或按月偿还贷款。
6、按贷款利率划分
(1)固定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是指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遇利率调整也不分段计息的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均为固定利率贷款,即执行合同约定的利率。
(2)浮动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是指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随市场利率或官方利率波动按约定时间和方法自动进行调整的贷款。
7、按贷款担保方式划分
(1)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将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物以收回贷款。
(2)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3)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银行一般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凭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其最大特点是不需要保证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信用贷款风险较大,发放时需从严掌握,一般仅向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借款人发放,且期限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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